猕猴桃论坛

首页 » 发展历史 » 问答 » 陕西眉县关于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的通告
TUhjnbcbe - 2021/4/21 22:16:00

为了切实维护“眉县猕猴桃”品牌声誉,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,确保我县猕猴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陕西省果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猕猴桃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》(NY/T-)《陕西省猕猴桃标准综合体》(DB61/T~-)等行业标准,现就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8月25日之前,全县范围内禁止采摘、运销各品种的猕猴桃鲜果。8月25日之后,按照《年眉县猕猴桃适期采收指导意见》,可分品种适期采摘购销。

二、由各镇(街)负责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加大对辖区内禁止早采早购工作的检查、巡查和劝解力度。

三、县市场监管局、食药监局、公安局、交通局和农业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巡查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对违规外运早采猕猴桃的客商和运输车辆进行处罚。

四、县境内农产品批发市场、超市、果品商行、镇(街)集市、公路沿线市场、临时摊点等,凡销售早采猕猴桃的,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
五、县内所有享受过各级政府补贴的果业企业、合作社、冷库业主,凡进行早采猕猴桃购销的,取消当年项目支持,三年内不得享受所有政府性补贴。

六、县内各果品电商企业、物流及快递公司,8月25日前,不得收购运销早采猕猴桃鲜果,对参与购销运输的,一经查实,按照经销、运销不合格农产品行为进行处罚。

七、在县农业局和市场监管局分别设立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举报点。

举报-(县农业局)

-(县市场监管局)。

眉县人民政府

年7月29日

来源:眉县广播电台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1
查看完整版本: 陕西眉县关于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的通告